海南三亞市警方今天下午宣布對羅昌平實施刑事拘留,檢方隨后對其立案調(diào)查,在網(wǎng)上用“沙雕”侮辱長津湖戰(zhàn)役“冰雕連”的他付出了應有的法律代價。
警方通報截圖
羅昌平顯然違反了《英雄烈士保護法》以及刑法修正案(十一),我們的社會已經(jīng)在以國家名義對英雄烈士的名譽權和榮譽權實施保護,侮辱他們不再是僅僅侵犯個人和個別集體的權利,而是同時侵犯了國家力量支持、保護的社會秩序與利益,觸犯的是法律尊嚴。
羅昌平應該懂一些法律,他曾經(jīng)推動了司法機關對具體貪腐高官的追究。然而已有“辣筆小球”的前車之鑒,他卻以如此愚蠢的方式挑戰(zhàn)社會對抗美援朝英烈的共同尊重,對他們進行侮辱,向法律碰瓷。這個案子因此很具有典型意義。
羅昌平大概知道自己在做一件“冒險”的事,但他對英雄烈士保護相關法律的嚴肅性嚴重低估了,他同時也對社會主流價值取向做了誤判。
他很可能以為自己這樣侮辱“冰雕連”會至少引起一撥人的叫好,在輿論場上拉起一個山頭,從而在輿論層面對自己形成保護。他顯然沒料到帖子發(fā)出來后,迅速引起幾乎全網(wǎng)的聲討,包括出現(xiàn)大量要求對他進行法律追究的呼聲。面對意想不到的輿論形勢,他于昨晚匆匆做了一個簡短的公開道歉。
羅昌平的表現(xiàn)讓我們相信:他太想出風頭了,同時他的價值觀也出現(xiàn)了嚴重偏差。他在打貪官成名后,將自己的“人設”不斷朝著自由主義的方向強化,與主流價值觀漸行漸遠,這種偏離導致了他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輿論場影響力的下降。他本應做出調(diào)整,但他的做法是用出位言論吸引關注、以極端方式刷存在感,這恐怕是他此次發(fā)表侮辱先烈言論的最大心理動機。
不能不說,網(wǎng)上相當一部分反主流價值觀的言論發(fā)表者都是為了刷存在感,通過挑釁公眾的普遍情感和共識來吸引眼球,標榜自己“有思想”“敢說話”的與眾不同。一些名人個人主義膨脹,將出風頭的私欲置于公共利益之上,從而發(fā)出了極度不負責任的言論,對社會公序良俗發(fā)起挑戰(zhàn),直至觸碰到法律。
為了壯自己的聲勢和自我保護,這樣的人常常傾向于彼此呼應、相互挺贊,從而形成了輿論場的一股勢力。有些人甚至與國外敵對勢力也形成輿論上的呼應,加劇了輿論場的復雜性,傷害到國家利益。這尤其不能被中國主流社會接受。
回過頭來再說羅昌平,他跌的這一跤很重,但并不偶然。希望羅昌平跌的跟頭能形成被廣泛聽到的警鐘。
侮辱先烈與言論自由毫無關系。英烈,尤其是近代英烈不僅為國家做出了根本的奉獻,而且他們的精神已經(jīng)鐫刻在整個民族的精神秩序中,成為這種秩序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。侵犯英烈的名譽就是對整個國家和民族精神秩序的挑戰(zhàn),這就是他們?yōu)槭裁幢仨殢姆缮鲜艿綉吞幍脑颉?/p>
我們希望,羅昌平是最后一個觸犯英雄烈士保護相關法律的公眾人物。
責任編輯:小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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